江西师范大学校友会学院分会成立指南
为充分整合校友资源,发挥校友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校院两级的校友工作体系,有效推进成立学院校友分会,按照《中正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校友会章程》,特制定本指南,供各学院参考。
一、基本要求
学院校友分会要在学校党委、行政和校友总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以“服务校友、服务母校、服务社会”为宗旨,以感情为纽带,以沟通为基础,以合作为前提,以服务为手段,不断完善学院校友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与校友间的联系,形成学校关心校友、校友心系母校、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学校校友总会与学院校友分会的关系
中正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校友会(以下简称“校友总会”)负责组织和指导江西师范大学学院校友分会的工作。校友总会秘书处设在学校校友工作办公室,是校友总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责联络、协调、指导学院校友分会的相关工作。学院校友分会应在校友总会的指导下自主开展活动,并认真完成学校及校友总会的有关工作。
三、学院分会名称
校友会名称: “中正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校友会XX学院分会”
四、学院分会职责
1.向校友宣传校史校情及院史院史,让广大校友在学而致知中知师大、懂师大,在以行践知中爱师大、为师大,在携手共进中强师大。
2.积极与校友联络和沟通,在联络感情的基础上,合理开发校友资源,掌握校友在各地的分布情况,建立和完善校友信息库;
3.为校友总会刊物《校友通讯》、校友总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提供素材并供稿,宣传本院校友会活动和校友先进事迹;
4.做好校友返校接待工作,为校友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开展差异化校友活动,助力校友的成长和发展;邀请优秀校友返校做报告、讲座,注重培育和增进在校生的校友意识;
5.及时准确地向校友工作办公室反馈学院优秀校友的信息动态、返校情况、捐赠信息及校友的建议和要求等;
6.采取多种形式与校友建立联系,组织各类校友活动,打造学院校友品牌活动;
7.认真落实学院领导走访校友制度,合理利用校友资源,宣传母校,联络感情,为人才引进、招生就业、学生实践实训工作等提供平台,促进校友企业与学校开展产学研合作与交流;
8.协助校友工作办公室在全校师生员工中建立校友工作志愿者队伍,形成全员参与校友工作的格局,提高为校友服务的意识和效能;
9.做好校友筹资工作,组织动员本学院校友支持学校及学院事业发展,参与学校基金会的各项公益捐赠项目,按照《江西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及《江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在学校基金会指导下,落实好校友回馈母校的资金、实物等校友捐赠意愿,加强捐赠的使用和管理,为捐赠工作做好服务。
五、学院校友分会机构及其成员
学院校友分会的工作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由理事组成,理事人数根据各学院的实际情况确定。理事会可设置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等职务。理事会还可根据需要设置名誉会长、顾问、常务副会长等职务。
1.设学院分会会长1名;
2.副会长若干名;
3.秘书长1名;
4.副秘书长若干名;
5.常务理事和理事若干名。
六、学院校友分会成立步骤
(一)学院成立校友分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并设联络员1名。
(二)学院校友分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需向校友工作办公室提交成立大会筹备方案;同时提交学院校友分会理事会推荐人员名单。
(三)校友工作办公室对学院校友分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筹备方案认真研究,形成批复意见,并将意见及时反馈学院校友分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四)召开学院校友分会成立大会。
学院分会成立大会议程应包含以下内容:
1.学院校友分会章程;
2.学院校友分会理事会成员名单;
3.学院校友分会成立大会议程;
(五)提交学院校友分会成立相关资料至校友办备案。
1.学院校友分会章程;
2.学院校友分会理事会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3.学院分会成立新闻及图片。
本指南由学校校友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8122309
校友工作办公室
2024年1月5日